和县猿人遗址获“保护”

日前,省文物局在和县组织召开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猿人遗址保护规划省级评审会。评审团一致认为和县猿人遗址保护规划保护原则和指导思想明确,现状调查较深入,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基本准确,对现存的主要问题分析较详细,提出的保护措施基本可行,基本符合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原则予以通过。和县将在《和县猿人遗址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改完成后,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据了解,《规划》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真实、完整、永续传承和多方受益的原则,加强对和县猿人遗址的保护,同时对考古遗址地的利用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把持久发挥考古遗址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将考古遗址保护与和县城市文化建设相结合,使遗址地保护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谐统一,最终实现真实、完整地保护和县猿人遗址历史遗存及其遗址环境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价值,合理利用并充分展示其文化价值和内涵,丰富和县的历史文化内涵,为和县猿人遗址本体的保护管理工作和展示利用提供法规性和技术性依据;保护和县猿人遗址这一重要史前文化遗存,为建设和县历史文化景区提供规划依据。

此外,《规划》还基本划定了和县猿人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了需要采取的遗址地保护措施、遗址保护性清理措施、遗址防护加固工程措施、遗址日常保养工程措施、防渗及治水工程措施、遗址景观面与视廊保护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及其应达到的效果,并制定了遗址展示利用相关方面的内容以及“和县猿人陈列馆”、“和县猿人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控制。

据悉,评审团由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河北省文物局、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马鞍山市文物局等单位专家组成。


马鞍山日报 程亮 朱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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